目前哈佛的「正義」我只看到第四講,不過卻已經有很多的矛盾,以及很多論點讓我思考了一段時間。主講者Michael Sandel在談論這門課程時,不時提出案例讓我們思考,卻又沒有說出正確的答案。看到第四講,很顯然這些問題都是沒有標準答案的,這門課的意義就是讓我們能夠從一些案例中反覆思考,究竟道德的定義在哪裡?怎麼做才是真正的道德?
在第一講的一開始Michael Sandel便提出了火車剎車失靈,將會使原本道路上的五位工人死亡,若是更換了軌道又會害死另一名工人死亡,很多人選擇了轉換軌道,而當他又以此例述說旁觀者可以推下一個人,使火車停止而避免殺死五名工人時,那些選擇轉換軌道的人卻又不同意這麼做了,這是為什麼呢?他並沒有說出標準答案。但是我個人認為道德應該是要視環境、狀況、立場而定,例如火車司機他只有兩條路可選,雖然是殺人,卻不是他自己所能控制,勢必只能選傷害最少的,但是旁觀者卻不能因為想救五個人,卻害一名無辜的人死亡。
其實旁觀者推下胖子救五名工人的案例也很矛盾,就很像現實生活中,有人被傷害將對方反擊致死卻也是要判刑,試著想想,如果不反擊然後活活被打死,再由法律審判傷人的過失難道不會太晚嗎?
綜觀來看,道德大部分在人的偏好還是以功利主義為主,即是以多數者能夠得到最多的福祉為前提,看到第四講有一個重點就是「共識」,他提起自然法則在經過演化後會發生人類濫用的情況,須要由一個或者是一個團體為代表來做約束,慢慢的變成現在的政府,而自由意志論者其實有很多論點是站不住腳的,就像他所說,我們人有絕對主掌生命、自由、財產權,但是在一個社會裡,人與人都要相處,單靠自己是無法完成很多事情的,因此我們從這個社會中享有一些權力,當然也要付出義務,但這些義務卻被自由意志論解讀為剝奪權力、強制奴役,實際上我覺得他們的觀點是自私的,只為了自己著想,試想看看這個社會大眾每個人都照自由意志論者的想法做事,這個社會會變成什麼樣子呢?
正義這門課程,讓我思考以前從來不會思考的問題,道德到底該怎麼實行、而正義中的道德又是怎麼樣?每個人的心中應該都要有另一個自己來與自己辯論,才能使自己心中的道德實行的腳踏實地,並且在遇到很多事情時,都能夠站在道德的出發點來做事。雖然只看到第四講,但是我非常有興趣這個課程,非常謝謝老師的提供,我會繼續努力將他看完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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